新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于昨日正式出台
昨天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新修订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以下简称“新版项目规范”)。根据要求,天津市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将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允许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等具体实施意见。
据了解,“新版项目规范”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的项目依据。未列入“新版项目规范”的,原则上应予取消,确需保留的,于2013年5月底前统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审核。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新设备、新试剂、新方法等名义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期间,暂不审核“新版项目规范”以外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此外,天津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当使用的、价格和使用数量相对稳定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以及供多人使用的药品和其他消耗品、低值耗材,纳入项目打包定价。
最严“限抗令”出台,住院患者抗菌药使用率不超60%
昨天,天津市卫生局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明确了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办法。自8月1日,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限抗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今后,天津市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